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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着十几天,阿星都躲在家里爬格子,爬呀爬……
“……柯景腾是个幼稚爱耍宝,不爱学习,但又真诚有担当的大男孩……沈佳宜成绩好,有甜美微笑,而且特别善良……故事从捣蛋鬼柯景腾接受沈佳宜帮助开始……”
阿星将自己化身为柯景腾,回到中学时代,围绕一帮同学产生了一些想象。
在想象中,他死去活来,为自己增添了一段不堪回的往事。
“此情可待成追忆,只是当时已惘然吖!”
通读了一遍自己写的手稿,阿星出感慨,一时间,神情恍惚。
他不明白,自己为什么给女主人公起名沈佳宜。沈佳宜,田佳仪?
他甚至不敢肯定,这些情节究竟是自己凭空想象来的,还是的确曾经生过。
非原则问题,想不明白便过。
阿星掩卷,喜形于色:初恋那点小事,竟被哥写得波澜壮阔,荡气回肠吖!
近十多万字的小说,从构思到完稿,仅用不到二十天。明快简洁,一气呵成,都不用怎么改。
“很夸张吗?吼,本星真个天才!”
阿星情不自禁,自语出声,“唉,刚当上数学家没多久,又成了大作家,传出去的话,让普通人怎么活?怎么活?!咳咳,要蛋腚,要低调。”
强让自己平静下来,他对自己的作品爱不释手,“精品呀,甜蜜青涩的初恋之歌。”
他相信,凭这部连自己看着都感动不已的纯爱小说,定能震惊编辑,打动读者,走红校园……
出版社应该会给一个不错的稿酬吧。千字5o元的话,16万字就是8ooo块。
啥?没16万字?标点符号不算字吗,省略号算俩字呢,
不跟你们说这个。
8ooo块,省着点花,一年生活费解决了。
嘿,他本来就没见过大钱,有这点出息,已经算是进步了。
取个啥书名好呢?青春之歌,初恋之歌……
连着几个都觉太俗,还是老办法,搜搜记忆碎片借鉴借鉴。
嗯?这个书名貌似不错——《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》。
阿星从记忆碎片中捞出这么一本书,觉得书名内涵丰盛,翅膀柔软,而且很标题党,值得借鉴。
意识进一步深入,看看这书啥内容,一看之下——
“哟呵,这书……情节咋跟我写的那么像?难道是因为天才之间心有灵犀……真佩服这位“九把刀”
,竟然能达到本星的水平……”
读着读着,笑容渐渐冷却,阿星感到有一点点毛。
两部作品一毛一样,几乎一字不差!
“你丫,你丫是抄袭我的吧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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